【荣誉证书】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律师行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沈阳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2020年12月 任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2020年9月 受聘于沈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互联网法律专业委员会任职委员,任期四年;
2020年11月 受聘于沈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任职委员,任期四年。
2019年7月 被中共沈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沈阳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16-2017年度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刘娜被授予 “辽宁省优秀律师” 荣誉称号;
2014年4月 被共青团沈河区委员会授予“沈河区十佳公益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并被授予“沈河区五四
奖章”;
2013年12月 被中共沈河区委组织部、中共沈河区委政法委、沈河区民政局、沈河区文体局、沈河区总工会、
共青团沈河区委等十一部门联合授予“2013年沈河区我身边的志愿服务明星”称号。
【成功案例】
2015年1月15日 刘娜律师代理的艾立仁诉沈阳市卫计委行政不作为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评选“行政不作为”案件
十大案例之一。
姓名:刘娜/行政诉讼部主任/律师
电话: 18640289519,15640501952
E-mail: 914363653@qq.com
执业证号码: 12101201211279234
辽宁大学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