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律师曾参与多起企业对外联营、合作、签约的谈判,并为企业起草了大量的各类民商事合同、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参与过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刘丹律师具有精深的理论、丰富的经验和突出的辩才,使其在办案过程中能抓重点,顾全面,获成功,以最大限度的努力为社会提供及时、高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
【荣誉证书】
2020年11月 沈阳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0年8月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刘丹被授予“辽宁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8年12月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刘丹被授予“沈阳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成功案例】
1、王某强奸罪案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无罪;
2、董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案被判死缓;
3、高某盗窍转化抢劫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使被告人按法定最低刑量刑);
4、孙某涉嫌贪污、受贿案判处无期徒刑,发回重审后改判有期徒刑2年;
5、刘某被指控贩卖毒品,量刑意见有期徒刑10年,经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6、张某被指控诈骗1000余万元,经辩护不予批捕,无罪释放;
7、辽宁某车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诉沈阳市大东区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为物流公司挽回巨额货款,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
8、实际施工人刘某诉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成功为刘某追回多年欠付的工程款一千多万;
9、张某房屋买卖纠纷案(通过非诉讼方式调解,开发商将房款退回给张某);
10、曹某诉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房多卖案件,为曹某追回双倍房款赔偿;
11、吴某诉台商董某离婚诉讼,成功为女方吴某争取到高额抚养费;
12、杨某诉某装修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案(法院判决杨某胜诉);
13、在一起涉外离婚案件中做中国原告代理人,在外籍被告拒不配合的情况法庭缺席审理,通过指导原告在庭上进
行适当的表达,最终一审一次判决离婚。
现为辽宁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专家律师,沈阳市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电视台、辽宁法制报、沈阳晚报晚报等多家媒体单位法制类节目特约评论律师,曾任沈阳日报、晚报、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公司、工业气体制造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等多家企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姓名:刘丹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民事诉讼部主任/中级律师
联系方式:13998341092
微信:1399834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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