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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告主张的事实及诉讼请求】 原告孙某某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特种的工作资质为由,通过第三人刘某以每人1300元或14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了700多人办证费,共计80万余元。原告将此款项扣除相关差价费用后转给了被告李某,李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此款转给了广西具体办理特种工作证的案外人刘某,现刘某办理的证件在住建厅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失效状态,款项亦未返还,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返还全部款项80万余元。
  • [案件索引]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2022)0111刑初331号刑事判决书 [指控事实] 被告人谢某在担任盛京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长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2444212元
  • 问题提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如何正确认定被告人的非吸数额 关键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共同犯罪 非吸数额 有利于被告人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第25条
  • 原告于某以生效的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确认自己为民间借贷案件的债权人,对被告马某享有债权为由,主张生效的被告马某与被告郭某离婚案判决将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判决归被告郭某所有,该部分判决内容错误,降低了被告马某的偿债能力,损害了原告合法的民事权益,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权依法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主张撤销及变更已生效的离婚案判决书部分判决内容。
  • 问题提示 雇佣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受到伤害,实际侵权人未足额赔偿,可否向雇主主张剩余赔偿? 案例索引 法库县人民法院(2022)辽0124民初1165号民事判决书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辽01民终13811号民事判决书
  • [案件索引]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01刑初5号 [指控事实] 被告人杨某与周某(被害人)系亲属关系,2016年5月6日下午,被告人杨某驾驶轿车来到被害人经营的冷库院内,找到被害人向其索要钱款并与之发生争吵,当周某走到冷库门卫室附近时
  • 1992年5月3日沈阳市计经委发布沈计经发(1992)385号批复,批准同意沈阳市小汽车管理办公室(沈阳市计经委下属的事业单位)与建设银行沈阳市分行联办“沈阳市小汽车出租公司”。
  • 【指控事实】   被告人郭某在任某公司经理期间,因为本公司货物销售价格及售后分成问题而对某公司销售处产生意见,并与时任该处处长的被害人东某发生矛盾。
  • 【案情介绍】   被告人林某于2004年8月至2005年6月在承包辽宁鑫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伙同时任辽宁鑫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潘某,利用职务之便,